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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点(居民点的图例)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来源:一举手之劳网 编辑:高皓正 时间:2024-07-02 22:21:00

本文目录一览:

  • 1、居民点对地形条件的要求
  • 2、居民点在地图上是如何划分的?道路和河流分别是怎么表示的?
  • 3、土地整治的内容之一: 农村居民点整治
  • 4、农村建设用地与农村居民点有什么区别 是否相等呢?
  • 5、居民点在图中用什么表示?

居民点对地形条件的要求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居民点选址应选择地势平坦、地下水丰富、不占用基本农田及路网电网便利的地方为宜。

居民点在地图上是如何划分的?道路和河流分别是怎么表示的?

居民点以大小不同,在地形图上可以分为二级。也许是县级和乡村级,其中县级居民点共8个,里村级居民点约74个。县级行政单位的驻地——县城用矩形表示,里村一般用圆圈表示,圆圈的大小不等,可以相差好几倍。县级的矩形符号大小也不等,也相差好几倍,这可能是反映了居民的规模大小不同。大部分县城和居民点之间都有道路相联系。这是符合交通路线与城镇居民点之间的实际关系的。道路大多用粗细不均的实线表示,粗的可能表示道路的重要与人流、货流或道路质量的情况。细的则比较次要,人流、货流可能较少,道路质量可能不如粗的。少数道路用虚线表示,这可能是小路或毛路。绘制的河流中有9条有注记名称,所有的河流上源细而下游粗,符合河流发育的实际情况。

土地整治的内容之一: 农村居民点整治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村镇建设缺乏科学规划或规划没有得到有效实施,以及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不够严格等原因,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在总体上比较粗放,呈现出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偏大,村庄用地规模偏小,村庄用地布局分散、集约化程度低,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居的特征。村庄建设用地盲目发展和无序建设占用大量农地,成为农用地面积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合并空心村,建设中心村,加大农村宅基地建设密度,提高建筑容积率,复垦非农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保护农地资源的一个重要途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即是土地整治对农地保护贡献的表征,整治潜力越大说明对农地保护的力度越大。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土地整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主要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新的用地标准的要求,对中心村、空心村、自然村的居民宅基地进行重新规划、整理合并和建设。通过迁村并点、农户搬迁和社区建设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农用地规模,以提高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同时,改善农村社区生活设施和生态环境,统筹城乡发展。

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根本目的是将粗放利用的建设用地(如空心村)复垦为农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占补平衡的战略目标,保护农地资源。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模式

我国地域类型复杂,社会经济条件差别很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应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采用不同的运作模式,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1.农村城镇化型用地整治模式

在经济水平较高的城郊结合部和集镇,有较强的农村城镇化趋势。应将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规划纳入城镇规划体系,积极提倡建公寓式楼房,集约化生产设施,规模化经营农业,一般要求统建联建,由此可以降低人均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农用地建设占用面积。例如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建中村按这一模式使人均农居点用地从125m2降到97m2。

2.自然村缩并型用地整治模式

自然村大多为历史上农民为方便生产而散居后逐步形成的,一般规模较小,极不利于行政管理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对于那些规模过小的自然村,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向中心村缩并,同时对小村旧址进行复垦还耕。例如安徽六安地区霍邱县洪集镇的尚善村,土地整治前,全村2000人分散居住在128个自然村,老宅基地占地80多公顷。经过土地整理,全部居民点规划到9个居民区,宅基地由过去的80多公顷减到5.33hm2,同时将老宅基地还耕,新增耕地74.67hm2。

3.中心村内调型用地整治模式

中心村的规模一般为几十户到数百户,其用地范围较大,既不适宜合并,也不适合搬迁,必须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对老宅基地进行统一调整,优化布局,充分利用闲置地和废弃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例如湖北襄阳县黄渠河镇按照这一模式改造老村庄10个,连同部分移村腾地,共净增耕地66.8hm2。

4.异地迁移型用地整治模式

分布于偏远山区的一些村落,因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就地改造难度大,应异地迁移到区位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并对旧宅基地进行复垦还耕。例如浙江省泰顺县,原属国家级贫困县,对于分布在偏远山区的一些贫困村,逐步采取异地迁移扶贫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农地保护潜力测算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农地保护潜力主要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可增加有效农用地面积的潜力。目前来说,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主要是为了增加耕地,因此,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农地保护潜力实则为耕地保护潜力。

根据不同的 ***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测算出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农地保护潜力,也即土地整治可以保护的农用地面积。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测算 *** (吴小红,2006)。

1.以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测算农地保护潜力

根据现状居民点用地与国家规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所形成的理论用地面积的差值来计算农地保护潜力。按潜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现状潜力和规划潜力。现状潜力是指按现状人口、现状用地标准计算的潜力,反映的是现状人口条件下居民点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空间;规划潜力指按规划人口、规划用地标准计算的潜力,反映的是规划人口条件下居民点整理的农地保护的潜力空间。即一是以人均用地标准和该地区现状农村人口数来计算,二是考虑规划期内用地标准和农村人口变动这两个因素对整理潜力的影响,以规划目标年人均用地标准和农村人口数来算。

计算公式为:

农地保护层次论

式中:S———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Sxz———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B0———整理后人均用地标准;

Q0———现有农村人口数;

Bt———规划目标年人均用地标准;

Qt———规划目标年人口数。

根据式(10-1),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更高限指标150m2计,则全国可整理出农居点用地377万hm2,即可增加农用地377万hm2(现状居民点用地按照1996年1756万hm2,农村人口按照92559万计算,下同)。若能将其中的1/3复垦作耕地,则可增加耕地面积约126万hm2(折合1890万亩)。

若农民能进一步提高珍惜土地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宅前屋后的每寸土地,据调查人均100m2用地已完全能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用地的需求,由此全国可整理出农居点用地约839万hm2,即可增加农用地839万hm2,以1/3复垦为耕地计,可新增耕地280万hm2(折合4200万亩)。

2.以户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标准测算农地保护潜力

根据现状居民点户均用地与国家规定的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所形成的理论用地面积的差值来计算农地保护潜力,亦可采取上述两种思路:用户均用地标准、该地区现状农户数以及规划目标年户均用地标准、规划农户数来计算。

计算公式为:

农地保护层次论

式中:S———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Sxz———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B0———整理后户均用地标准;

Q0———现有农户总数;

Bt———规划目标年户均用地标准;

Qt———规划目标年农户总数。

3.闲置宅基地抽样调查法

选取能代表评价区域内农村居民点闲置情况的典型乡镇作为样点,调查农村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面积,算出土地闲置率,以此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计算公式为:

农地保护层次论

式中:S———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Sxz———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a———土地闲置率。

4.以城市用地标准测算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针对城市近郊区的农村居民点统建联建,提倡公寓式楼房建设的整理潜力计算,不能再按照农村宅基地标准测算人均用地,因其用地布局和结构已经趋于城市用地标准,应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这些村落的人口不能只计算行政村人口,要充分考虑其对城市住宅的分流功能,充分考虑外来常住人口的用地需求。

计算公式为:

农地保护层次论

式中:S———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Sxz———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B———城市人均用地标准;

Q———村内常住人口数。

公寓式楼房按每套162m2,底层架空作农具设施存放,占地3.6(开间)×6(间数)×50(进深15m+日照间距)m2,可建七层12套至少供36人居住,则人均居住用地45m2,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按每人5m2计,公寓式楼房可按每人50m2进行潜力分析。

农村统建联建最能被农户接受的是三层砖混,占地144m2,按每户3人计,则人均居住用地48m2,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按每人5m2计,统建联建可按每人53m2计算潜力。

农村建设用地与农村居民点有什么区别 是否相等呢?

有区别,二者不相等。

一、定义不同

1、农村建设用地

也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2、农村居民点

农村人口聚居的场所。一般可分为农村集镇(为乡所在地,又称为乡镇)、中心村(为过去生产大队所在地)和基层村(为过去生产队所在地)。乡镇是乡 *** 所在地,一般为乡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是县属镇的基础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化的前沿阵地。

二、范畴不同

农村建设用地中会包含农村居民点;而农村居民点用地不一定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非农村建设用地也可作为农村居名点用地。

农村居民主要集中居住在一个区域,如山区、平原或是水乡,一般称之为湾,寨,岗,庄,在这区域之外的还有可能住一些居民,但是不多。村里有一些小型的商业和服务业,可以吸收一部分剩余劳动力,举办村办工业。

扩展资料:

2013年11月15日《 ***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 *** 、抵押二级市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建设用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居民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居民点在图中用什么表示?

居民点在图中至少有49处,用红圆圈表示,其旁注明户数,无人居住也注明,有人的居民点最多108户,最少12户。道路多与主要居民点相连,用醒目的朱红色表示。

居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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